我结婚的那一年,已是二十八岁了。那年月,找女朋友易,找住房难。
没有房子结婚,不等于就不做爱,不幸,偷偷摸摸地两三回就把未婚老婆的肚子做大了。
那年月,到医院做流産不仅得凭结婚证,还非得有单位的证明,否则,不论你求死求活,医生是不会答应终结女孩子肚子裏那小生命的。
那时节,未婚(那时候,拿了结婚证还不能算结婚,非得请客举办个仪式,才能算正式结婚)先孕的罪名非同小
可,会使你面临被单位除名的危险。
我那位准夫人吓得是用布带把肚子缠得紧紧的,终日惶惶,非逼得我立马结婚不可。
无奈,只好找人借了一间房,草草的把婚事办了。
孩子都快生了,单位才分我一间小房,总算是安下身来。
那时,我正是在半脱産读书。
妻子临産后,我无暇照顾,只好让妻子向单位请了半年的长假,带着小孩子住到乡下去了,我因此就成了有老婆的光棍。
单位分给我的住房称团结户,一个单元住三家。
据说这房当年文革中专给军代表住的,三间房两间十八平方,一间十四,厨房差不多有十平方。
像这样的住房一家人住,在当时够奢华了,寻常百姓是无有资格住的。
军代表走后,就三家团结,一家住一间,厨房共用。
三家都是刚结婚的年青人,我最后住进来,另两家孩子都一岁多了。
我紧隔壁的小两口,女的娇小玲珑,男的挺帅。夫妻俩双职工,早出晚归。
白天,小孩寄放在婆婆家裏,晚上接回。
男的不喜读书爱打牌,做家务倒是特勤快,洗衣做饭涮碗筷样样干,干完后,要麽就是蒙头睡觉,要麽就是出去混到半夜再回来。
再隔壁的一家,男的是农村出来的大学毕业生,(那时候文革不久,大学生可是天之骄子,刚分在市委机关工作,终日在单位忙。
他妻子是农村人,无工作,在家做全职太太。
我这人性子随和,遇事不争,与二家邻居关係都还相处得不错。
他们两家经常是因做饭晒衣等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常生口角。
我因是半天上班,半天学习,白天在家的时间比较多,那农村来的小嫂子全职太太,又有小孩,因此,与她见面的时间就多一些。
我曾经上山下乡,对农村生活比较熟悉,与那家农村来的小嫂子也就还谈得来。
闲暇下来,有事无事的经常与她拉扯一些闲话。
比如她家裏的情况啦,她与老公结婚的过程啦。
她也愿意与我说话,(也许是日常一人在家孤独的原因),特别是向我倾吐心裏的苦水。
常说起,她是怎样顶住父母、亲戚的压力与他老公谈恋爱,支援他老公读书,老公工作后,差点陈世美,要甩了她的事情。
她人长得漂亮,身材也好,性格直爽,只是还带点乡下人的土气。
她常对我提起,在乡下,她算得上周围十裏八村的俊姑娘,家境也好,父亲兄长都在当地工作,她的眼界也高,曾几何时,多少小伙子央人到她家提亲她都没答应。
他老公个子小,相貌不出